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四名“法轮功”骨干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0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讯近期,青岛市市南区、李沧区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欧允洁有期徒刑8年,判处闵惠荣、孙虹、崔鲁宁有期徒刑各5年。

  据审查,以欧允洁、闵惠荣、孙虹、崔鲁宁等为骨干成员的“法轮功”犯罪团伙,自2004年底开始,大肆进行“法轮功”非法宣传活动。他们从境外“法轮功”网站大量下载、印刷非法宣传材料并进行传播和散布,严重破坏社会政治稳定。2005年9月22日,本市公安
机关在掌握大量违法犯罪证据后将其抓获,捣毁制作“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及聚会窝点5处,查缴8200多份“法轮功”非法宣传品及20余台电脑主机、打印机、切纸机等作案工具。(本报记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