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法轮功”骨干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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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0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讯近期,青岛市市南区、李沧区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判处欧允洁有期徒刑8年,判处闵惠荣、孙虹、崔鲁宁有期徒刑各5年。 据审查,以欧允洁、闵惠荣、孙虹、崔鲁宁等为骨干成员的“法轮功”犯罪团伙,自2004年底开始,大肆进行“法轮功”非法宣传活动。他们从境外“法轮功”网站大量下载、印刷非法宣传材料并进行传播和散布,严重破坏社会政治稳定。2005年9月22日,本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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