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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作坊出事故 两个业主挨坐牢(61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09:10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 罗忠贤 通讯员 凌春)6月7日,记者在北流市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合伙私办鞭炮作坊引起爆炸事故、导致3名女工死亡的案件,并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吕光平、吕广荣各服刑2年。

  吕光平、吕广荣两人都是北流市隆盛镇乡平村农民。去年10月20日,他们经过商量决定合伙私办鞭炮作坊,打算在春节期间大赚一笔。他们很快购买了加工鞭炮的设备和各种
原料,然后在吕广荣家闲置的杂物房办起了简陋的鞭炮作坊,雇请杨X梅、杨X坤、吕X莲做帮工,在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和进行安全培训的情况下即组织生产。当月24日中午,他们开工时间不到3天,鞭炮作坊就因火药起火发生爆炸,将3名女工烧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吕光平、吕广荣与3位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了赔偿义务,并于11月25日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吕光平、吕广荣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在生产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触犯了刑律,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他们私办鞭炮作坊,已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行为导致了他们过失犯罪。案发后,他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有自首表现,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前述判决。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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