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车员卸货时摔死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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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0:02 青年时报 | |||||||||
时报讯 “因车厢太滑随手抓了树枝,结果抓了一段枯枝,随即跌落倒地昏迷,经抢救无效于2006年4月12日死亡……”代理律师在陈述事实时,一旁的原告之一———受害人的大女儿脸色沉重。 今年4月,陈传琴失去了丈夫,3个子女失去了爸爸,其中最大的22岁,最小的13岁。一家人把他们认为和事故有关的个人和单位都告上了法庭,其中有驾驶员、车主、车子挂
据原告陈述,4月4日下午,丈夫郭国友接到车主刘某的电话,让他跟车将6车的黄沙、石粉和石子运到滨江市政园林工程公司承包的某工地。5日凌晨在工地卸货时,车厢升高时被树枝卡住。驾驶员刘某某让郭国友上去看看。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原告认为,驾驶员操作不当,不顾安全乱指挥,而这又和车子挂靠的运输公司不进行上岗培训有关。当时,工地没有施工照明灯光,卸货地点狭窄,这些都是滨江市政园林工程公司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造成的。而郭国友是车主刘某雇用的,刘某自然也要承担责任。 法庭上,驾驶员否认他要求郭国友爬到车上去看情况。 对于工地当时没有开灯的情况,车主刘某承认了,但他觉得自己没和郭国友签订任何合同,而且跟车原本是不需要卸货的,他认为自己不用承担责任。 另外,第一被告即滨江市政园林工程公司和第二被告杭州某运输公司也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法庭未当庭宣判。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讯员 上拱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