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严查各级"禁酒令"违法者 70人遭处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0:1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合肥6月14日消息(记者洪波 实习记者刘军) 近日,安徽省纪委、安徽省监察厅在全省范围内,对违反“禁酒令”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据统计,截止到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禁酒令”案件4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组织处理6人;涉及乡科级干部52人,县处级干部1人。从查处案件来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违纪者多为乡镇和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二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为了加强“禁酒令”的贯彻执行,安徽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禁酒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不但要从严查处当事人,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纪检监察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也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同时,安徽省还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要进一步加强“禁酒令”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加强对执行“禁酒令”情况的日常监管,确保“禁酒令”落到实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从查处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执行并宣传“禁酒令”。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禁酒令”,确保分管范围内“禁酒令”的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