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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逼”走老租户 低价转租亲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0:42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郑宇)故意抬高价格“吓”走老租户后,房东转手将门面低价租给亲戚。获悉真相的老租户不服气,“房东这样做违约吗?”

  彭小姐在花桥一村租门面开服装店,今年4月1日,租房合同到期。房东称,续租要将租金从以前每月的1500元涨到2500元。

  彭小姐觉得难以接受。于是另寻新址。

  近日,彭小姐回花桥一村串门,看到自己以前租的门面,开了家餐馆。彭小姐佯装租房人,走进了这家餐馆,打听能不能转租这间门面。餐馆老板热情接待了她,开出转租费2000元。

  “怎么价钱这么低!”彭小姐几下就套出了餐馆老板的老底。原来,老板是房东的亲戚,租金是每月1500元。

  “原来房东当初提价是为了赶我走!”彭小姐气不打一处来。昨日,她致电晨报“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郭伟律师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续签租赁合同时,对原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因此,房东故意抬高价格赶走老租户,再把房子低价租给亲戚的行为,侵犯了彭小姐优先承租该门面房的权利。彭小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东与亲戚间的租赁合同,自己优先承租该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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