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结婚礼金 离婚时都有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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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0:42 汉网 | |||||||||
汉网消息(记者肖利敏实习生郑宇)婚礼上,新郎新娘都会丰收红包和礼金,可一旦离婚,这些红包费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家住汉口永清街的何女士,近日正在为这个问题烦恼。 5年前,35岁的何女士嫁给比她大20岁的丈夫。丈夫当时是一家小厂的厂长,虽然他
这笔钱,丈夫以自己的名义存在银行,并宣称,这是他个人的钱,日后都要“吐”出来还情的。 如今,丈夫已退休,何女士却因和丈夫性格不合,开始闹离婚。分财产时,何女士想起了丈夫的那笔“红包费”,提出要平分。丈夫坚决不同意,他表示,这些钱都是昔日老同事、老朋友给的,日后这些人家里办点红白喜事,还要指望从“红包费”里取钱还情。 争执不下,何女士遂致电法律在线咨询。 湖北獬志律师事务所邹汉华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婚前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婚礼上收到的红包、礼金,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分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