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娃金币”沿街推销 不开发票被疑有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2:45 法制晚报 | |||||||||||
被城管保存的“福娃金币”摄/江山 “福娃金币”沿街推销 不开发票被疑有假
已被城管先行保存 奥组委重申 所有奥运商品都在特许专卖店指定销售 本报讯(通讯员 江山 曹鹏 记者 洪雪)一推销人员沿街销售“福娃金币”,因不能开具正式发票被群众举报。今日上午9时记者获悉,由于其不能出示营业执照,东城城管已将此套纪念币先行登记保存,并通知销售公司带齐相关手续来分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昨天上午,一市民打电话举报,称一推销人员沿街出售“福娃金币”,但不能开发票,怀疑有假。 经东城城管和平里分队队员调查,该推销人员通过翻查“北京黄页”逐户打电话获得每户的具体地址,然后上门推销。此人称此纪念币为中国金币总公司和奥组委联合推出,一套五枚,黄金制作,大约15克,售价4000余元。 城管队员立即与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取得了联系,事务部工作人员表示,所有涉及奥运系列的产品都在特许专卖店指定销售,绝对不会采取沿街推销的方式,同时产品贴有防伪标识。 该销售人员称自己没有营业许可证照,只是替公司干活,其他一概不知。经队员观察,纪念币为木盒包装,做工较为精细,但没有任何防伪标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