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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擅替女儿卖掉豪宅》追踪报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6:27 深圳晚报

  《老汉擅替女儿卖掉豪宅》追踪报道

  “我们不会为难老人”

  本报记者周江南报道昨日,豪宅买家周小姐找到本报记者,要通过报纸向温老先生表态,绝不会为难一个70岁的老人。有律师指出,虽然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家还是
可以追究老人家附加法律责任的。

  温老先生以185万元的价格替女儿女婿签下合同出售万科城市花园195平方米的豪宅,并代收了10万元定金,但女儿女婿并不想追加委托书承认这一合同。面对卖家要撕毁合同,买家表示出了宽宏大量。买家周小姐说:“我表三个态:不会为难一个70岁的老人;不会索要他的任何赔偿;返回定金。”

  周小姐表示,从内心深处来说,是有一些不满的,毕竟从签合同到现在,事情已经快两个月了,以为会拥有那套房子,到头来却是一场空,之前的看房、筹款都非常麻烦,甚至还到装修市场去转了几转,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即便如此,周小姐还是体现了大度。她说:“无论如何,我都不会为难一个七旬老人,如果因为这套房子的事闹得老人家与女儿女婿关系不和,那么我的心也会不安的,我们也是做人儿女的,能体会老人家的心情,更不会要老人家通过辛勤劳动赚来的钱作赔偿。”

  温老先生听了周小姐一番话后表示:“我自始至终没听他们说过一句不好听的话。其实这件事情我也是挺不好意思的,我准备给他们包个‘红包’赔个礼。”周小姐知道后表示不需要温老先生红包,她给老先生一个账号让老先生自己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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