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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泰和用电公示促节能 建设节能型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7:1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6月14日消息(记者蔡福津 通讯员邓和平)6月14日,记者在江西泰和县苏溪镇政府办公室门口,看到墙上贴了两张白纸,走进一看:一张是今年5月份机关干部用电度数明细表,另一张是今年3至5月份机关费用开支明细表。

  原来,苏溪镇政府为了节约能源,减少开支,建设节能型政府,从今年3月开始,对机关电费、电话费、小车费等费用张榜公示。

  在机关费用开支明细表上,公示了3、4、5月份的镇机关办公室、计生办、财政所、书记、镇长的电费、电话费及小车费。经大致默算,随着月份的推后,数字在逐步的缩小,在机关办公室电费开支栏中,3月份701元,4月份553元、5月份381元。

  镇干部张教良说,费用开支公示的办法好,提高了干部的节能、节约意识。过去,人走不关灯、打电话短话长说的现象很普遍。现在将个人用电情况公布后,有比较、有压力了,用多用少一目了然,迫使大家改变以往不良的用电、打电话的习惯,人走灯熄,长话短说,不浪费电和电话费。

  从5月份机关干部用电度数明细表看到,全镇31名干部的用电数大都在4—5度左右,少的1—2度,多的6—7度。对此,镇干部们感触很深,管家的镇党委副书记魏建平说:“以往,大家的节电意识不强,有的干部一个月用几十度,现在都很自觉了,尽量控制用电量。”

  负责统计、公示费用的文书张茂根说,公示办法出台前,机关电费每月1000多元,而现在3、4百元就够了。办公室电话费过去也要好几百元,公示后,不断下降,5月份仅97元。他说:“虽然费用降低了,但各项工作照样开展得井井有条。”

  不以利小而不为。为建立节能长效机制,镇里推行了食堂管理、财产管理、政务公开等管理制度。对电话费、电费实行最高限量。用电,科级干部8度/月,一般干部6度/月;电话费,书记、镇长110元/月,财政所、计生办50元/月,镇办公室130元/月。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年终在奖励工资中扣除,节约归公。

  苏溪在泰和县是富镇,农民人平年纯收入3067元,去年镇财政收入230万元,在全县24个乡镇(场)中排名第四。但我们不不以利小而不为,不忽视节能,提倡干部使用环保、节能的电器产品,从小处着手,大兴节能之风,用电公示就是一个可行的好点子。据初步估算,仅电费、电话费及小车费每年减支在2万元左右。

  集腋成裘,聚沙成塔。镇党委书记李国生介绍:“为了建设节能型政府,我们开展了‘少用一度电’活动,增强干部的节能意识,并通过费用开支公示的形式,从书记、镇长到一般干部,培养大家节能减支的好习惯。”“下一步,我们还将镇机关的做法逐步向村组延伸,形成全镇上下以节约为荣,以让废为耻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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