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名举报人得奖金402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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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2:00 大连晚报 | |||||||||
2000多名举报人得奖金402万余元 ■本报记者王树霖通讯员孙楠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自2004年1月1日至今年6月,市公安局举报受理中心已向2000多名举报人发放奖金402万余元人民币。
2004年1月1日,市公安局成立刑事犯罪举报受理中心,各区、市、县公安(分)局及相关业务部门也成立了刑事犯罪举报受理站,并在全市正式实施《公民协助破获刑事案件抓获在逃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奖励范围包括:公民举报线索,公民抓获现行犯罪,劳改劳教、看守所等羁押人员坦白检举的案件,公安机关决定的部、省、市三级挂牌督办案件和挂牌督捕在逃人员,公开悬赏案件,公开通缉的在逃人员。《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纷纷提供线索大胆举报,为全市打击刑事犯罪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 截止到今年6月,在近两年半的时间里,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受理中心和各举报受理站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和在逃人员线索6000余件,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查接查破刑事案件4084起,其中查破命案158起,查破省、市级挂牌案件172起;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806名;抓获在逃人员173名,其中部、省、市级挂牌逃犯117名。市公安局举报受理中心已向2000多名举报人发放奖金402万余元人民币。 今年3月份,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举报受理中心,并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024-96110)和13842096110手机短信举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使有奖举报工作在省、市、县三级地方全面展开。大连市公安局刑事犯罪举报受理中心将在完善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严格实行有关制度,确保奖金发放到举报人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