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12名涉恶嫌疑人投案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2:01 大连晚报

  “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限期自首通告”下发1个月

  12名涉恶嫌疑人投案自首

  ■本报记者王树霖

  ■通讯员赵建礼孙立民

  本报讯记者从市公安局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5月10日我市公、检、法、司联合下发《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在限期内自首坦白从宽处理的通告》后,在政策的感召和法律的震慑下,目前已有12名涉恶嫌疑人员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通告》明确规定对2006年6月30日前主动投案自首的涉黑涉恶人员将给予宽大处理。在今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把规劝涉黑涉恶嫌疑人员投案自首作为打击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公安机关在边查、边打、边处理的基础上,采取公开悬赏通缉、张贴通告、印发公开信以及向涉黑涉恶嫌疑人员家属亲友发放敦促规劝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工作,展开强大的政治攻势。同时利用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渠道,出台奖励办法,鼓励群众参与、支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经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一些涉恶嫌疑人员认识到只有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才是惟一的出路。

  据了解,《通告》发布以来,通过群众举报及在押人员的检举揭发,我市公安机关又已掌握多条涉黑涉恶线索,并正根据这些线索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于那些心存侥幸、负隅顽抗、拒不自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及成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决不手软。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通告》中的有关政策规定,视其违法犯罪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宽大处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