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一烟头被罚一万五 福州网吧主成受罚“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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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2:47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据《东南快报》报道,“地上被发现了一个烟头就罚了15000元。”13日,拿着处罚收据的福州市某网吧主刘强(化名)颇为“无辜”地对记者说。 据了解,福州市从5月底开始在全市范围的网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只要在网吧场所内发现一个烟头,网吧业主将被课以最高15000元罚款。而刘强成为这次行动受罚的“第一人”。对于15000元的处罚,刘强的“不理解”也在情理之中了。
而同样被课以15000元罚款的还有仓山一网吧老板夏庆(化名),原因是他没有制止网吧内的上网者的吸烟行为。 福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明说,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对网吧的处罚标准是有一定限度的,个别民警如果在工作中任意开具罚款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情况裁定罚款标准,受罚网吧可申请行政复议。 福州市公安局一相关人士说,罚款只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从重原则,而非最高原则。该负责人说,网吧主也应该寻求不被罚款的源头,切实解决如何做到不违规,而不应该只抱怨处罚太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