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乘坐公交时遭手机偷拍裙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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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4:20 城市快报 | |||||||||
记者张清 陈陈 摄影 记者王涛 昨日,某大学大三年级女生刘琳(化名)打来电话,气愤地讲述了发生在公交车上的一幕: 前日中午11时许,刘琳从滨江道乘坐631路公交车去小海地见朋友。车上无座,刘琳就
“小姑娘,你刚弯腰时被那男子偷拍了!”一位乘客提醒说,刚下车的那名褐衣男子趁她弯腰的一瞬,用手机连续偷拍了数张她的裙底风光。 直击:公交车上频现“可疑镜头” 昨日,记者分别在公交1路车站、3路车站和35路车站对数十位女乘客进行了随机采访,大多数年轻女乘客都表示,在公交车上曾不止一次发现过“可疑镜头”对着自己,其中以带摄像头的手机居多,但因为较为隐蔽,也无法确定他们在拍什么。1路公交车上一位白女士说,去年夏天,她和男友乘公交车外出,自己弯腰捡东西时就遭到了一名不良男子的偷拍,恰好被其男友发现,二人还发生了冲突,后来被众人劝开了,“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那男的把照片删了后,我们就放他走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公交车上遭偷拍一事,她们感到羞辱、气愤之余更多的还是怕照片会被恶意散布和传播。 其实,大家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当记者在“百度”搜索栏中输入“偷拍”一词时,就找到了相关网页9,910,000篇,其中很多偷拍照片都是摄像手机的“杰作”,这些偷拍照片拍摄角度多为侧后方或自下而上,内容主要涉及女性的脸、胸部、腿部以及更为隐蔽处等等,但从多数被偷拍者的面部表情可以看出,她们并不知情。 司机:还靠乘客自己提防 公交3路司机张师傅说,女乘客遭偷拍的事情他也听说过,但最好的解决办法还是女性乘客自己提高警惕,多留意一下周边的人,一旦遇到骚扰及时向司机或其他乘客求援。 警方:偷拍属违法行为 本市公安和平分局王警官介绍,偷拍侵犯了人格权中的肖像权,严重的甚至还会侵犯名誉权。自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将偷拍、偷窥等行为明确定性为违法行为,并可处以拘留或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