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同”还是“向” 一字惹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4:3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锦法 记者 黄庆锋) 是男友“向”女友借了一笔钱,还是男友“同”女友一起借了他人一笔钱?一对恋人为一张借据上的一个字产生争议,最终分手并闹上法庭。

  张小姐和王先生原本是一对恋人。2003年5月2日,王先生向女友张小姐出具了一张
借据。但没过多久,两人就为借据上的一个字闹开了,并于去年分了手。张小姐说,借据的内容是“王某今向张某借现金2.5万元”,是她借了2.5万元给王,所以王应返还;不过王先生却说,借据内容是“王某今同张某借现金2.5万元”,是当初他和张一起向自己的母亲李女士借2.5万元时写下的借据。

  锦江法院查明,两人所争议的这个字的上面有极短的一撇,更符合“向”字的写法。最终,法院支持张小姐的主张,一审判令王先生返还张小姐2.5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