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箱抛尸”死者家属要20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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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0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2005年12月26日本报报道版样 晨报讯(实习记者国毅记者王欢)“对不起……”戴着脚镣的李永强站起身,向被害人母亲深深地一鞠躬。
2005年12月24日平安夜,李永强在残忍杀死赵某后,将尸体装入木箱抛于闹市(本报于2005年12月26日对此进行报道)。 昨日上午,沈阳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木箱抛尸”案。 2005年12月25日中午,沈阳市铁西新区兴工街2号麦德隆超市门前的一个木箱里,发现一具蜷缩的女尸。 警方经过调查,在箱子里面一件衣服里发现一张模糊的取衣凭证,随后警方顺藤摸瓜,12月26日凌晨在犯罪嫌疑人李永强家将其抓获,此时离发现女尸还不足17小时。 “我知道什么事了,我跟你们走。”面对上门的警察,李永强平静地说。 在随后的审讯中,李永强交代,12月24日平安夜,他将和平区一舞厅的陪舞小姐赵某领回家,性交易后赵某索要200元钱,但李永强只肯给100元,发生争执后,李永强将赵某掐昏,并用绳子将赵某活活勒死。 当日法庭上,李永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晚喝多了,用力过猛,也没想掐死她……”李永强辩解称。 而面对被害人赵某母亲的控诉,李永强站起来,转过身向被害人赵某的母亲深鞠一躬:“对不起……” 据了解,死者的丈夫正在服刑,家里还有一个四五岁大的女儿。 对于被害人家属提出的精神损失费、丧葬费等共计20万元的赔偿,李永强有些为难:“我现在没有赔偿能力,应该赔偿,但是没有经济能力。” 而当法官问到李永强的哥哥能否替代他进行经济赔偿时,李永强表示,自己宁愿选择死刑,也不愿意拖累家人。 公诉人指出,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同时又是累犯,建议从重处罚。此案当庭没有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