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著名商标享受特殊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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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3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陈新坦)岛城名商标可享受特殊待遇,记者今天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规定企业如果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工商部门可优先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诚信称号,对他人使用与著名商标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等行为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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