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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2分开车可拘留6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34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6月14日讯(记者刘建通讯员周江波栾心龙)近日,市交警支队出台3项措施,以加强对驾驶证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并从即日起执行。

  对于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交警将以明信片的形式通知其在1个月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学习;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不参加学习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并将相关信息同时在媒体上发布。对于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仍在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
为,交警将对其处以6日以下(含6日)的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后,驾驶人如果能主动接受处罚和学习的,交警部门在其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可以清除记分,解除档案中驾驶证停止使用的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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