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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牌匾审批权划归城管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5:44 三秦都市报

  办理审批不收任何费用

  本报讯(记者 赵丽莉 实习生 马芳芳)记者昨日获悉,西安市出台新的门头牌匾管理制度,从即日起,未经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审批的门头牌匾,都属于违法设置。同时,西安市所有的门头牌匾必须按照统一要求进行审查登记。

  门头牌匾设置审批实行各区执法局初审,市执法局最终审查的原则,不向申请门头牌匾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各区执法局依照市执法局统一提供的《门头牌匾设置审查登记表》内容,委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前往门头牌匾设置现场实地查验,符合要求的,需两人以上共同签字后加盖区执法局公章进行确认,完成初审工作后,各区执法局须指定专人,于每周三上午统一将已经确认的《西安市门头牌匾设置审查登记表》,报送市执法局办理最终审查登记。5个工作日内,各区执法局将市执法局确认的情况反馈给设置单位(个人)。经市执法局确认同意设置的门头牌匾,各区执法局应将《西安市门头牌匾设置审查登记表》(设置单位联)在两个工作日内送达设置单位(个人)。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全市较大规模的商业连锁店、银行、邮政、电信等商业机构及其各网点设置的门头牌匾,由所在单位统一前往市执法局督查二处审查登记。

  各区执法局(支队)在监督检查中,对于2006年4月12日以前已在其他相关部门办理了审查登记手续的,必须在西安市城管执法局重新登记; 4月12日以后,凡仍持有其他相关部门审查登记手续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应责令拆除,并处50-500元罚款,确需保留的,要先审查、后登记。

  对未经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审查登记设置门头牌匾或虽经审查登记但未按相关要求设置的,将予以纠正或处罚。

  拒交占道罚款法院强制执行

  本报讯 (记者 赵丽莉 实习生 马芳芳)针对入夏以来,西安市的占道经营回潮的现象,西安市城管执法局从即日起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清理取缔非法占道经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城管12342热线接受市民对占道经营的投诉。

  以往取缔占道经营,摊贩与执法人员打起“游击战”,执法人员一走,占道经营依旧。从6月15日起,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将改变整治形式,在清理取缔非法流动占道经营时,除个别饮食、水果等不易存放的物品要暂扣外,对于其他占道工具要坚决予以没收。对出店占道经营者,则以处罚为主,执法人员将向出店经营者开具1000—3000元的罚款单。如果出店经营者拒绝交纳罚款,城管执法局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月活动,消除西安市主干道非法占道经营现象,达到全面清理背街小巷占道经营和出店占道夜市的目标。

  网格化管理“网”住城市顽疾

  本报讯(记者 赵丽莉 实习生 马芳芳)记者从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昨日召开的“城管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动员大会”上获悉,从7月份起西安城管将实行网格化管理,把全市行政区域划分成158个大小不同的执法管理网格,每个网格将确定5—10名执法人员对所辖网格实施动态执法监管,就像一张撒开的大网网住了西安城,使城市管理有望不再存在死角。

  市民不用担心网格内的执法人员偷懒、不作为,网格化管理将责任区域内的各项城市管理执法权集中在负责该区域的执法人员身上,权责更加明确。同时,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若一个网格一个月内有被媒体曝光两次以上,或被群众投诉5次属实的、领导批办未及时整改的、被市执法局通报批评的、查实有粗暴执法及网格管理不到位的,无论触犯哪一条当事人都将被扣除当月目标责任制月奖金的20%,同时在区域网上挂“黑旗”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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