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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报得太夸张 这马大哈违法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徐以富 记者 张玮 为您讲述

  “警官,原谅我吧,我太后悔了!”10日上午,在成都开往上海的K292次列车上,当旅客郑世金见到乘警出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他这才明白:自己报案时为了引起警方注意,夸大数目谎报失窃金额的做法,已经属于违法行为。

  10日上午8时10分左右,8号车厢的旅客郑世金找到了乘警长王启东,称自己一个黑色钱夹不见了,钱夹内装有1300多元现金、3000元银行卡以及一张12万元的支票。乘警们立即展开了调查,1个多小时后,终于在郑世金所睡的下铺地板上发现了该钱夹,可里面只剩下了3张百元钞票。

  乘警当即对郑世金进行了询问,郑这才说:“我钱夹里就只有300元,没得支票、银行卡。”原来,郑世金不小心将钱夹碰到了床底角落处,他寻找未果后,便夸大数目向警方谎报了警情,只为“引起乘警的重视”。乘警当即表示,他的行为已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可对其处以10日以下治安拘留,并处以500元罚款。

  郑世金立即不停地道歉,希望警方能够原谅他的行为。鉴于郑的认错态度诚恳,加之又是初犯,警方只是对其进行了口头批评和教育。成铁公安处提醒广大旅客,一旦出现财务丢失等情况,请如实报案,切勿夸大谎报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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