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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从下个月起将也可参加失业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6:5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蔡晓芳) 灵活就业人员从下个月开始也能参加失业保险!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不仅提升了县级统筹区失业人员的失业待遇,也给部分大龄失业人员带来利好消息。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扩及灵活就业人员

  过去,只有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才能参加失业保险,并于失业时享受其保障。而从下个月开始,失业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实施意见》,自由职业者及领取失业金人员只要实现灵活就业,通过了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认定,都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根据劳动部门适时公布的缴费基数,这类参保人按基数的3%缴纳参保费用。相关负责人解释,对于在领失业金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失业保险,其没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就被暂停“存起来”。该人员缴费超过一年以后,“存起来”的部分将与重新核算的失业待遇合并。

  部分大龄“短工族”可享更多失业金

  据了解,新政除鼓励年轻的“短工族”“储备”失业时的生活保障外,还让部分大龄失业人员享受更多失业金。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缴费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而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且领取失业金期满当月女性年满48周岁、男性年满58周岁的,可延长领取失业金期限直至退休。不少大龄失业人员因达不到累计缴费满10年的条件,无法享受“多领失业金”。新政实施后,这些人员可通过重新参保的方式,补足缴费年限。

  例如,李女士累计缴费满9年、领完失业金时将近47周岁。按照新政策她再参保缴费一年,于48周岁前两个月重新申请领取2个月失业金。到48周岁时,她完全符合延长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可再领取2年失业金直至50岁。这样,她总计可多领26个月的失业金。

  民工将和企业职工一样享受待遇

  全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待遇水平完全一致是此次新政带来的又一变化。

  据介绍,目前我市失业保险还处于两级统筹状态,县级统筹区的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均低于市级统筹区。目前,市级统筹区的失业保险金最高达421元,最低也有338元,而县级统筹区平均只有200多元。从下个月开始,县级统筹区将逐步并入市级统筹区,同处南京、失业保险水平相差两三百元的现象将“一去不返”。

  另外,新政策对进城务工农民也有较大影响。与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个人按工资的1%、单位按2%缴费的规定不同,目前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只需单位按2%的比例缴费,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其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相应也比城镇企业参保职工低,城镇职工最长可领取2年失业保险金,农民合同制工人最长只能领取1年的失业保险金。新政实施后,他们也将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参保缴费、享受待遇。

  新政还明确,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前后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均按城镇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计算。(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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