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谎称食品,偷运上车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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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6: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栖文轩)一名女子将14箱烟花爆竹谎称是食品,放至大客车后部行李箱内。近日,栖霞公安分局对这一起利用非法客车运输烟花爆竹案依法进行查处。 6月5日下午4时许,栖霞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接到沪宁高速大队要求移交一起利用客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的电话。治安大队立即派出5名民警赶到现场,将有关违法人员和货
民警表示,烟花爆竹属于民用爆炸物品。国务院制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允许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由于钟某的行为严重危害了乘客安全,前日,警方依法将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全部没收,并处以2万元罚款。 (编辑暴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