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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携两子行窃 母亲窝藏赃物一家四口受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08:0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6月13日,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父子共同行窃、母亲窝藏赃物的家庭成员合伙侵财犯罪案件,一家四口全部获得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皂保、安英兰系被告人朱尕忠、朱英德的父母亲。自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间,被告人朱尕忠、朱英德、朱皂保在本村一塑料大棚和一休闲园盗窃作案4起,窃得葱、苹果、棉被、毛毯、彩电、DVD机、望远镜等物品,价值4800余元。三被
告人除了将葱、苹果销售外,其余赃物运至家中,由被告人安英兰保存。

  法院认为,朱尕忠、朱英德、朱皂保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而被告人安英兰明知运至家中的物品是盗窃所得还予以窝藏,其行为构成窝藏赃物罪。为此,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构成盗窃罪的朱尕忠、朱英德、朱皂保一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窝藏赃物罪对被告人安英兰处罚金1000元的判决。(作者: 冶红 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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