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被骂"烂人"起诉 博客名誉权案原告拒绝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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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0:46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备受关注的大学副教授状告中国博客网站侵犯名誉权一案,昨日上午在南京鼓楼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在持续了3小时的庭审中,原被告围绕一篇博客日志是否构成侵权、网站是否尽到监管责任,展开了激烈交锋。昨日,法庭未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陈某是南京一所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副教授,去年9月上旬的一天晚上,他在家上网
去年11月,陈某一怒将该网站告上鼓楼区法院,提出三点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公开道歉、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等1万余元。未曾料,此案尚未开庭审理便一波三折。首先,由于中国博客网站非合适被告,陈某遂撤诉重新将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之后,被告又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此案由杭州西湖区法院审理,该异议后被鼓楼区法院裁定驳回。被告不服裁定,又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今年4月,南京市中院就该案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的上诉。 副教授遭遇网帖辱骂因而状告博客侵权案,是该网站迅猛发展、侵权纠纷不断出现的大背景下产生的第一案。昨日上午的庭审中,原被告交锋非常激烈,原告坚持诉讼主张,认为被告未尽到监管责任,造成对其名誉的侵害,存在过错,应立即停止侵权、承担赔偿责任、公开赔礼道歉,同时删除网上由此引发的对原告所有的负面评论。针对原告诉求,被告代理律师称,被告曾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删帖的主张是正确的,只因原告不配合,才导致该网帖长期保留,而且网上该篇引发诉讼的日志并未构成侵权,“流氓”、“猥琐人”仅是针对原告教学的,日志只是作者当时的心情发泄而已,因此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基于原被告争议焦点,主审法官征求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陈教授表示“不接受调解”,并希望通过法院判决,警示更多的网站履行监管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