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拘了600危险分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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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4:21 法制晚报 | |||||||||
打击持有管制刀具、仿真枪、枪械、炸药等非法物品行为 上午警方通报—— 半年拘了600危险分子 市公安局表示 7月15日以前上交将从轻处理市民进行举报将获得奖励
本报讯(记者 王媛媛)今年初截至目前,因非法持有管制物品,50余人被刑事拘留,550余人被治安拘留。市公安局上午通告,凡是持有非法管制物品的市民,7月15日以前上交的警方将依法从轻予以处理。 警方通报,全市已收缴非法炸药100余公斤,雷管1200余枚,猎枪、火枪、气枪、钢珠枪等各类枪支140余支,仿真枪600余支,管制刀具1500余把。 按警方规定,管制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三棱尖刀。简单判断标准是刀身长10厘米,刀尖小于60度角。 仿真枪是指形状、颜色外观与真枪相似或一致,大小介于比正常枪支一半或者一倍这个范围。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公安机关将认定为枪支,一旦发生危险持有人将负刑事责任。 警方将于近日在使用爆炸物品集中地区、非法烟花爆竹涌入地区、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单位、社区、小商品批发市场、旧货市场、人口聚居区等重点地区张贴《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通告》。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危管处钱进处长提醒市民,要主动上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 凡在《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持有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弩等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收缴并从重处罚。 同时,公安机关号召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弩、管制刀具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