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烟花爆炸发生村村委会主任被刑事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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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16:3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新华社合肥6月15日电记者从安徽省阜阳市委了解到,由于涉嫌为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充当“保护伞”,太和县公安机关已将爆炸发生村村委会主任刑事拘留。 6月11日上午,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大新镇马庄自然村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发生爆炸,共造成19人死伤。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7人死亡。
太和县公安局已初步查明:当地村民马秀英在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利用马庄自然村一村民闲置的住房,设立地下作坊,组织亲属朋友私自非法生产鞭炮,导致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 太和县公安局在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后查明:事发村村委会主任马殿明(马秀英之弟)存在包庇、隐瞒、知情不报、通风报信、提供资金、帮助储存爆炸物等事实。目前,马殿明已被刑事拘留,并初步交代了上述情况。(记者代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