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场调查被垃圾臭气熏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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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4:0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 70多岁的张老太认为儿子不给生活费,便捡拾大量垃圾堆放在卧室和阳台内,将儿子张某及老婆孩子熏得够戗。张某第3次将母亲告上法院,要求清除垃圾。昨天,母子二人在朝阳法院安贞法庭调解。由于主审法官3天前去老太家现场调查时被臭气熏病,法院临时换了法官主持调解。 新法官先向两方解释了临阵变动的原因:本周一晚上,主审法官到张老太家做调解
法官问张某:“你先说说为什么告你母亲啊?”“因为她老捡垃圾,弄得家里臭烘烘的。”张某回答说,他和妻子及8岁孩子,与母亲共同居住在一套两居室内,母亲住15平方米的大间,张某3人住10平方米的小间。张某说,老太太常捡一些破鞋子、破衣服、破锅、破碗回家,他担心垃圾中携带的细菌、病毒会影响孩子的身体健康。 “我原来不捡的。”张老太告诉法官,自从老伴去世之后,她的生活就没有了保障。“他(儿子)不给我生活费后,我才开始捡垃圾。”张老太太说,她捡垃圾的目的是为了挣钱,而堆放垃圾的原因是要“慢慢卖”。 法官周一家访时,双方已达成了初步的和解意向:从6月起张某每月给张老太100元生活费,而老太太在6月28日前将屋内的垃圾全部清除出去,以后不再往家里捡垃圾;如果张某保证不了每月100元的生活费,老太太还可以继续捡。 张老太这次又表示她改主意了:“让他(儿子)搬出去,我才清垃圾!”老太太表示,因儿子经常打骂她,她不愿意再过这样的日子了。 调解失败后,法官告知双方下次将正式开庭审理,并当庭约定了日期。 据了解,2003年和2004年,张某先后两次将母亲诉至法院,朝阳法院一次判决一次调解要求老太太“排除妨碍”,但每次老太消停一段时间后又“重操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