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下南京地铁站台身亡 家人诉讼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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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6:4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一老人在南京地铁迈皋桥站候车时,突然摔下站台身亡。其家人认为地铁方对此应负一定责任,因此将南京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运营分公司一并告上法院。昨日下午,该起“南京地铁索赔第一案”在南京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去年11月8日,张老先生及其老伴参加南京某干休所组织的老干部秋游活动,准备在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在地铁站台安全黄线内正常候车时,在无外力作用情况下,因自身原因导致身体失控掉下站台,死亡原因还无法确定。被告按规定在地铁站台内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其工作人员在事发时采取了一定救助措施,也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因此,原告的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两被告对老人死亡不具有过错。(玄民 周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