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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厅要求学校幼托机构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8:4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为预防和控制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及夏季食物中毒的发生,6月15日,青海省卫生厅就此发布预警公告。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严格控制传染源。

  落实师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各种传染病患者,对传染病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传染病在学生中发生和暴发流行。同时
要建立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对缺勤缺课的师生要进行调查,发现师生有发热、头疼、咳嗽、急性咽炎、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时要求,学校、幼托机构,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对教室、图书馆、宿舍、食堂等学生聚集的区域定时消毒;要保持食堂、宿舍、教室等内外环境的卫生,对教室和集体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新鲜空气;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保证学生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注意平衡膳食,增加营养;改善学生居住环境,降低学生居住密度。此外学生家长发现自己孩子有发热、头疼、咳嗽、恶心、腹泻等症状应及时送往医院诊治,对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应采取隔离治疗。

  另外公告要求,学校食堂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采购、储藏、加工、和出售食物,要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救治和调查工作。 (作者 邓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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