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厅要求学校幼托机构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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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08:45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为预防和控制学校、幼托机构传染病及夏季食物中毒的发生,6月15日,青海省卫生厅就此发布预警公告。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要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严格控制传染源。 落实师生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各种传染病患者,对传染病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传染病在学生中发生和暴发流行。同时
另外公告要求,学校食堂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采购、储藏、加工、和出售食物,要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防蝇、防尘、防腐、防鼠工作。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从业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学校食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救治和调查工作。 (作者 邓建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