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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枪爆物遭警方"最后通牒"(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0:12 海峡网-厦门日报

  为期4个月的全市缉枪、治爆、查刀专项行动拉开帷幕

  非法持有枪爆物遭警方"最后通牒"

  7月8日前自首可依法从轻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从重处罚;举报者至少可获500元奖励

  

非法持有枪爆物遭警方"最后通牒"(图)

  警方缴获的仿真枪。(黄圣达 摄)

  本报讯(记者 黄圣达 通讯员 曾晓航 实习生 彭薇)厦门警方昨日向非法持有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以及管制刀具的行为下了“最后通牒”:7月8日前,有上述行为者如果能向警方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重处罚。警方同时表示欢迎群众举报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举报有功者将得到奖励,举报电话110。据悉,根据我市此前的规定,举报非法持有枪爆物品经查属实的,至少能获得奖励500元。

  警方是在昨日召开的全市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会议也标志着今年为期4个月的全市缉枪、治爆、查刀专项行动拉开了帷幕。

  此次行动的打击重点是:爆炸犯罪,持枪犯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走私、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持有、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警方要求,各公安分局在查获销售企业非法买卖爆炸物品,以及涉爆涉枪等重大案件后,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市公安局。

  根据各区实际情况,警方在此次行动中的工作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思明、湖里、集美将以打击非法买卖、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海沧、同安、翔安则将集中整治爆破工地、爆破服务队、销售管制刀具的摊贩。同时,集美、海沧、同安、翔安、水陆交通等分局将加大对入厦通道的检查力度,切断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非法进入我市的渠道。

  据介绍,去年全市共收缴各种非法枪支117支、子弹892发、管制刀具2041把。由于枪爆物品和管制刀具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威胁特别大,此次警方打算对几类“危险人物”实施“人盯人”战术,他们是:因各种矛盾纠纷激化,可能发泄私愤、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人员;长期作恶一方、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人员;曾经参加或涉嫌参加黑恶组织、流氓性质帮派的成员;曾因涉枪涉爆行为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受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教育处理的人员;涉嫌非法制造、贩运、使用炸药和非法制贩、运输、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人员;正在或曾经从事涉枪涉爆工作,有条件接触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或掌握枪支弹药生产技术和爆破技术的人员;涉嫌携带管制刀具的社会闲散人员和具有不良记录的青少年。

  对于采石场等可能涉及非法使用爆炸物的单位,警方也下了一个“通牒”:7月1日后,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不得提供爆破服务;对雷管、农用硝酸铵及硝基复合肥销售企业也将逐家进行产品抽查、抽检,凡销售产品达不到《农用硝酸铵抗爆性能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定要求的,立即停止销售并限期整改。

  对于群众的举报,警方表示除按有关规定兑现奖金外,将做到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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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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