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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单签收太随便事后追究犯了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1:10 江南晚报

  本报讯货物送上门后,随便找人在确认单上大笔一挥,结果供货商最后不知找谁要货款。

  昨从南长法院了解到,该现象在建筑工程和餐饮业多次出现,有些供货商行事马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为此遭了不小损失。

  最近,法院遇到一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某混凝土公司将货送出后一直收不到货款,要对簿公堂却犯了难。公司保存的确认单上只有一个签名,仅能辨出“杭”和“良”两个字,中间一字龙飞凤舞,不能确定是“早”还是“旱”。公司方想起有名购买商叫杭焕良,寻思“焕”和“旱”在方言发音上很接近,便揣测是他图省事简写的,将他告上了法庭。事实上杭焕良与该笔货款没有关系,公司只得撤诉。接着,公司通过调查找到一个叫杭造良的人,公司方琢磨着“早”和“造”同音,第二次起诉到法院。结果证实此人与公司压根没有关系,又只好撤诉。几经辗转,公司终于确认真正的签名者是杭早良。据了解,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有的人因无法确定收货方,甚至都不能起诉。

  有关人士介绍,混凝土等材料的供应商都是接到定货电话后先送货上门,事后再凭确认单收款。每笔货款少则五六万元多则几十万元,可确认单上往往只有收货人的签名,既没有对方单位名称,又缺少单位印章。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餐饮行业内,有些人给餐馆供应蔬菜、水产、肉类或酒水,通常要等一个季度或半年后才结账,可有些确认单并非负责人签写,只是随便拉了名店内员工而已。时间一长,处理过多批货物的供应商难免想不起是哪家单位欠账,即便想起来,催款有时也会遇到麻烦。据悉,工地和餐馆有很多临时雇佣人员,他们的签名未必具有效力,而且这些人流动性很大,换了工作便不知去向。这样,供应商手中只有一张不规范的确认单,找不到签名人,联系不上单位或得不到对方认可,麻烦事随之而来。

  (容芊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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