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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走私案查出旧命案 两抢劫犯昨日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2:1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抢劫、故意伤害、盗窃犯殷宪平和抢劫犯谢勇,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这两人都是在多年前犯下罪恶,又在多年之后案发被捕的。他们的经历,再次让“法网难逃”这个真理得到验证。

  查走私案查出旧命案

  现年35岁的殷宪平,在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间,先后参与了多起盗抢车辆和故意伤害案件,除劫得3辆汽车外,还残忍杀害两人,制造了多起轰动一时的恶性重大案件。

  警方虽经全力侦破,除了在一辆被劫的

奔驰车上发现多枚可疑指纹之外,一直毫无头绪。

  转眼到了2002年6月。南京警方在侦查一起走私案中,偶然发现时任南京华仕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会的指纹,竟与1993年御道街的劫车杀人案所采集的指纹一致。警方随后根据王会的供述,将殷宪平等4名同伙缉拿归案。

  经查,1993年9月,王会(已判刑)纠集殷宪平等人在南京御道街28号大院外的马路边,持匕首捅死一辆奔驰车驾驶员,劫车逃离现场。

  1994年7月,王会又纠集殷宪平等人,将与他有矛盾的孙某骗上车,用带子将孙某活活勒死。

  1993年10月至1994年1月间,这伙人又先后盗窃

桑塔纳轿车及丰田海狮面包车各一辆,价值人民币37.4万余元。

  据了解,这伙人在逍遥法外的日子里,有的做了老板,有的当了警察。尽管如此,最终难逃被法办的命运。法院审理后,对殷宪平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监狱里找出抢劫犯

  现年36岁的谢勇,1998年3月的一天,持撬棍、尖刀等作案工具在南京市中山东路,撬门入室对某住户进行盗窃时,被户主发现,发生搏斗。谢勇掏出尖刀对户主猛捅数刀后,携带劫得的1000余元现金和部分首饰逃离现场。户主却因心脏破裂而死亡。

  案发后,谢勇逃回老家贵州,又因犯罪被投入贵州省铜仁监狱服刑。2002年10月,就在他为侥幸躲过抢劫杀人的罪责而暗自得意时,南京警方发现了他的下落,将其从监狱里带回南京调查。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谢勇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连同尚未执行完毕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6万余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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