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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揽活儿 骗走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4:11 法制晚报

  男子自称中山医院副院长 以一个价值180万的工程为诱饵 向6家装修队索要财物

  “副院长”揽活儿 骗走40万

  目前该男子已不知去向 院方:院内没有此人 受骗者:此人的办公地点在院内

  本报讯 (记者 梁千里)昨天下午,六家曾经试图承揽中山医院装修工程的装修队负责人再次来到该院讨说法。此前这六家装修队被一名在该院内办公的“副院长”索要了超过40万元的财物,然而此后“副院长”从人间蒸发。

  “在医院里办公,怎么能和医院没关系呢!”昨天下午,这六家装修队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了解,今年4月,这六家装修队的负责人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个名叫胡兆松的中年男子,此人自称中山医院副院长,并在该医院三楼6326室办公。

  此后,胡“副院长”向每个装修队负责人承诺,将该院一个价值180万的装修工程交给对方,六家装修队都以为是自己独揽了工程。

  在洽谈工程期间,胡“副院长”以各种理由向装修队索要财物,而为了能承揽到这个大买卖,六家装修队的负责人都付出了2万到9万元不等的财物,总金额超过40万元。

  6月5日,六家装修队的负责人到医院找胡“副院长”签约时,此人已不知去向,而该院的其他负责人则否认有装修工程的存在。装修队的负责人们在无奈之下报警。

  记者在中山医院内看到,曾经作为办公室的6326室紧锁着大门,门上曾经贴着的门牌也被撬掉。据六家装修队的负责人讲,报警后医院就将门上的“中山医院老年病房筹备处”的牌子拆掉。

  院内没有胡副院长

  医院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医院里根本没有一个姓胡的副院长,也没有装修队所提到的价值180万元的装修工程。

  律师说法

  医院应承担责任

  今天上午9时,普天成律师事务所的申冰律师认为,不论胡姓男子身份如何,医院都应当承担责任。

  申律师表示,医院允许该男子在院内办公,且办公场所挂有业务科室的牌子,因此实际上已构成法律上的“表见代理关系”,即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此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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