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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借款闷声不响 前妻无责共同清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4:30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江跃中通讯员富心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施女士不知道丈夫卫先生向他人借了巨款。两人离婚后,债权人张先生认为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将施和卫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清偿责任。日前,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卫先生应归还张先生借款35万元;对张先生要求施女士共同归还债务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5年11月,卫先生称业务需要,向张先生借款3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言明该款
于张先生购房前归还。今年1月,卫先生与施女士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均称无债权债务。因未涉及处理张先生的借款,因此,张诉至法院请求解决。

  在法庭审理中,卫先生对向张先生借35万元事实无异议,但表示施女士不知该债务,借款用于偿还个人赌债。施女士则认为,两被告离婚时,双方均称无债权债务。卫与张之间的借贷真实性值得怀疑,归还借款与己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卫先生的借款事实,有张先生出具的借条证实。现施女士以离婚协议为证据,证明其不知该债务,而卫先生亦表示施女士不知该债务,且张先生也未能提供借款用于两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开支的依据,故其提出的由两被告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要求,法院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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