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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赃车物归原主买车经费索讨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1:50 石狮日报

  晋江福埔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许先生近日十分郁闷,公司最近收购的一辆二手车竟是赃车,目前公安机关已找到了车主,因此许先生只得将该车物归原主,当初买车时支付的一万元只能打水漂了。那么二手车在交易时,买方市场该如何避免买到赃车?交易时该注意哪些问题?记者对此做了一番调查。

  “车主”:拿了定金突然消失

  许先生为晋江福埔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老板,据其介绍,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是摩托车、汽车的二手车收购。6月1日,一名陌生男子来到车行找到许先生,表示欲出售一辆今年刚买的江淮牌小货车,看过车后双方谈妥以15000元成交。然而,在交易过程中,该男子仅出示了身份证和车辆的行驶证,而没有车辆的登记证书。由于手续不齐全,许先生没有同意交易。

  见此情形,该男子十分着急地解释道,由于他妻子遭遇车祸住进了医院,现在急需一笔钱做手术,才迫不得已把车子拿来卖。而且他下午就要把钱交进医院,妻子必须马上做手术,况且车辆登记证并不是没有,只是放在了家中。许先生出于对该男子妻子不幸遭遇的同情,便答应先支付一万元定金给他妻子做手术,并开车带他回石狮的家中拿车辆登记证,而后再支付剩余的五千元。然而,许先生万万没料到的是,当他支付了一万元现金后,该男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车行:疑为赃车立即报警

  该男子的突然消失,让许先生对车辆的来路起了疑心。但是,该男子出示身份证上的署名与行驶证上的名字又一致,均为“何某某”,身份证上的照片也是其本人,若他不是该车车主,难道这些证件都是伪造的?为了弄个明白,许先生立即与石狮警方取得联系。

  经调查,警方终于找到了这辆江淮牌小货车的车主何先生,据其反映该车是公司的专用车,几天前,司机把车开走后就再也没回来。原来,这辆车的确是一辆赃车,司机将其非法侵占后,伪造了一张与行驶证同样人名的身份证件,再与车行进行交易。

  警方:应先过户再付钱

  既然小货车已经找到了主人,经警方协调,最终许先生无条件地将车辆还给了车主何先生。警方认为,许先生发现赃车能及时报警,这种做法非常值得称赞。同时警方还建议,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作为收购方应要求卖方提供有关车辆的所有材料,并待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后再支付经费,以免上当受骗。尤其是2001年10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此日期后办理挂牌手续的车辆均有一本机动车辆登记证书。若收购方无法辨别相关证件的真伪,或者是怀疑车辆来路不明,都可以到公安部门对车辆情况进行查询。

  记者还在交警部门了解到,二手车出现问题最多的往往是在车辆过户交易之后,对养路费和购置附加税、保险等,车主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后续使用中的麻烦。(以沫)相关链接:二手车交易应准备的材料:1:车辆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交易流程: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辆开到市场,由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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