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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现深坑 摔伤送货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2:49 新京报

  小区物业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 通讯员王悦)陈先生在一次给买家送货时,不慎掉入买家小区地下停车场一2米左右深的坑内,造成腰椎骨折。陈先生认为客户所在小区物业应对其受伤负责,将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6万余元。记者昨日从丰台法院获悉,此案已开庭。

  陈先生在起诉书中说:今年2月5日下午2时许,他给丰台区海户西里一小区的业主送货,并将车开到小区地下停车场。因停车场灯光昏暗,他下车后掉入一深约2米左右的坑内。经医院检查为腰脊椎骨骨折。

  陈先生自称此后曾与物业公司就治疗等事项进行协商,但并未得到解决。而在受伤后,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开庭时,小区物业公司表示,陈先生进入的地下停车场正在施工,尚未正式启用,施工处均有警示牌提醒。陈先生属违规停车,公司对其受伤没有任何责任。因双方调解意见差距过大,法官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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