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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鸳鸯”获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3:19 重庆晚报

  本报讯大足县的张波和云南女友李桂菊贩卖23公斤海洛因,庭审中两人均称“不知情”(本报今年3月30日曾作详细报道)。昨日,从市一中院传来消息:张波和李桂菊这对“毒鸳鸯”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市一中院开庭审理后,结合大量证据,认定张波、李桂菊和马仔肖现渝贩卖、运输毒品罪成立,遂一审作出上述判决。鉴于肖现渝认罪态度好,判处其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

  记者易守华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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