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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底沉尸案主犯判缓刑 该犯称:我不报案该千夫所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4:20 北京娱乐信报

  36岁的龙丽娟与钟平交往了4年半,但钟平却在两人乘坐的小轿车掉进冰窟窿后独自逃生,而任她在湖底沉尸4年半,直到变成白骨被渔民发现。昨天,这起离奇的“湖底沉尸案”一审宣判。钟平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延庆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我们要上诉!上诉!”昨天,听完法院的判决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地表示。

  

湖底沉尸案主犯判缓刑该犯称:我不报案该千夫所指

  案犯钟平低头接受审判

  法院宣判

  湖底沉尸女为“溺死”

  昨天上午9点,记者来到延庆法院,此时延庆法院的第一法庭内已经聚集了很多媒体记者。一如该案首次开庭时一样,这件离奇的沉尸案的结果更令人关注。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1999年12月26日12时许,被告人钟平与龙丽娟(女,36岁)驾驶叶某的夏利牌小轿车(车号:京AD2535)到延庆县境内官厅水库耿营湾河岔南游玩,为能够更加近距离观赏野鸭子,钟平在查看了河岔冰面后,认为可以承载其驾驶汽车穿越冰面,即驾驶该车载龙丽娟向河岔对岸行驶,当车行至河岔中心偏北一侧时,冰面破裂,汽车落入冰下水中,钟平弃车逃离,龙丽娟溺死于水中。钟平浮出水面后未采取抢救措施也未报案,悄然回北京城区。2004年5月24日,当地渔民打鱼时发现了该车及死者的尸体,被告人钟平于2004年6月11日被查获。

  “溺水前遇害”没证据

  法院认为,钟平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处罚。综观本案,钟平是成年人,对于在冰面上开车的危险性应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但他过于自信地认为能够避免危险的发生,而实施了穿越冰面的行为,不是不能预见和不能抗拒,因此钟平表现在客观上的行为属于过失,而不属于意外事件,其与辩护人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同时,法院认定,死者家属诉称,龙死得蹊跷,可能溺水前已被害,钟平有故意杀人嫌疑,但没有证据证实。

  道义上谴责案犯瞒报

  法院认定钟平的过失行为给死者及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龙丽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危险的存在应当预见,仍与钟平一同穿越冰面,溺水于车中,应承担40%的民事责任。钟平事后未报案,而是悄然隐瞒此事,使龙的家人受到精神上的煎熬,因此应从道义上对他予以谴责。

  龙丽娟的父母虽然丧失劳动能力,但具有一定的生活来源和子女照顾,因此要求赔偿赡养费的请求,法院不支持;龙的姐姐要求赔偿车辆的请求没有证据,法院不支持。

  法院最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钟平赔偿死者的儿子抚养费3.5万多,死者家属丧葬费1万多,龙的死亡赔偿金21万多。因钟平已履行了抚养费、丧葬费及3万多的死亡赔偿金,他还需要赔偿17万多元。

  原告反应

  当庭骂被告并称上诉

  法庭上,龙丽娟的哥哥情绪格外激动,法官刚宣布闭庭,他立即从附带民事原告席的座位上“腾”地一下站起来,指着正在拿包准备离开的钟平说:“钟平!你别得意,这事还没完!你这个杀人犯!”龙的父亲则坐在法庭的椅子上大声痛哭起来。对于这个判决,死者的哥哥、姐姐和父亲表示了强烈不满,并当庭表示上诉。

  龙的家人的两位代理律师向记者归纳了他们对判决的3点意见。一是目前只能证明钟平和死者及车落水之间有关系,但死者究竟怎么死的,只有钟平一个人的口供,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其次,他们认为钟平的犯罪行为被认定“情节较轻”是不合适的,“如果他事后立即报案了,我们可以认可情节较轻,但是他隐瞒4年不报案,而且警察第一次找他他还不承认,这个情节是非常恶劣的!”

  第三,对于龙丽娟被认定有40%的民事责任,代理律师认为,仅凭钟平的口供来认定,缺乏其他证据来佐证,不可信。

  被告反应

  被告一言不发离开法庭

  钟平在昨天的庭审中安静地坐到被告席上,一言不发。庭审完毕时,龙的哥哥称其是杀人犯时,钟平盯着他看了一眼,然后就准备在笔录上签字。

  与第一次开庭时侃侃而谈不同,这次的钟平始终没有说一句话,记者们围上来问他“对判决结果是否满意”、“是否上诉”、“有什么想说的”等等,他就像没听见一样,只收拾自己的东西,最后在记者们的围堵下离开了法庭。

  在此前的庭审中,钟平说事发经过时一张口就叫了龙丽娟的昵称。他说:“我和龙龙是男女朋友关系。事发时我一只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手顺着水面往后推她,同时喊‘龙龙快开门,快憋住一口气!’就在这时,车子突然沉了下去,我眼前先是红光一闪(龙丽娟穿的是红衣服),接着眼前一片漆黑。于是,我拼命从冰水中浮上来,当时我想回去救她,但我已经没有能力再返回水底,回去救不了她,我也得死……爬上岸以后,我浑身都已结冰。在湖面走了十几公里,我才找到一户人家求助。在回城里的路上,我知道,龙龙再也上不来了,她死了,这不能改变了……从感情上和良心上,我都很对不起她……”

  钟平给龙女士的父亲鞠了一躬。“我不报案致使龙龙死无全尸,这才是千夫所指的事情。”钟平说。

  案情回放

  村民捞汽车发现沉尸

  2004年5月的一天,延庆野鸭湖周围的渔民偶然发现湖底沉着一辆红色夏利车。渔民们本想把车打捞上来后卖废铁挣钱,但真去打捞时他们发现车内有红色羽绒服后立即报案。据介绍,车内尸体早就腐烂,车厢内甚至就漂浮着很多骨节。

  警方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通过车上的车牌、身份证最终确定死者是36岁的龙丽娟,并找到了她的哥哥龙先生。龙先生认为妹妹的失踪与钟平有很大关系。当警方通知妹妹遇难后,他将此疑问告诉了警方,警察最后将钟平逮捕。

  信报记者 郭志霞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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