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城23%游泳馆水质不合格发现泳池没有每日补充新水、公用物品没消毒可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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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5:38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文慧报道 沈阳抽检40多家游泳馆,竟有23%水质不合格。 游泳馆没有每日补充新水、浸脚池不定时换水、没有消毒设施、公用物品不消毒……当您遇到这些情况时可立即拨打市卫生监督的投诉举报电话22890588。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6-8月全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对游泳场馆加大监督
目前沈阳市共有游泳场馆40多家,其中40%是经营性的。经监测统计,目前全市游泳场馆的水质合格率为77%,虽然高于国家72%的标准,但是还是有个别游泳场馆存在问题。 市卫生监督所表示,当市民光顾游泳场馆发现如下问题时可立即向卫生部门举报: 1.游泳池开放时间没有每日定时补充新水; 2.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证; 3.游泳池水质不定期监测,没有配备余氯比色计; 4.循环过滤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消毒设施不能正常运转; 5.游泳场所、通道及各种卫生设施不清洁,有异味,不消毒,浸脚池不能每4小时换一次水; 6.传染病人员可随意进入,无专人劝阻; 7.各种公用物品不能一客一换一消毒等等。 市卫生监督所表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达标的游泳场馆将不予发证,并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将在媒体公布,指导市民健康消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