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管推出“敬礼”工作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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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7: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高柱)“今后,如果看见有人出摊占道,城管执法人员将不会随便开张暂扣单就把农民的水果往车上搬、把小贩的锅灶朝车上丢……”成都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郭晓鸣6月13日公开承诺,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将在执法中实行“三步走”:敬礼———告知———执法。据了解,这是成都城管执法人员前不久在执法中遭“大辱”后自省出台的规定。 “哪个敢抢我的东西,我就用尿泼他。”5月30日,成都城管执法人员在该市王家塘
但面对如此“恶劣”的暴力抗法,成都城管并没有一味从“执法难、难执法”上找客观原因,而是审视自身以往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专门与当地媒体联合开展了一场关于“城管执法到底为谁?”的百万人大讨论。 在讨论中,该市大部分市民都主张公共利益第一,不能为了一部分特殊群体的利益就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出摊占道的小贩生活毕竟艰难,大多属于弱势群体,出于维护其生存权的考虑,应该手下留情。 一位社会学家则指出,事关政府形象、城市形象和百姓利益的城管执法,必须在确保法律刚性的前提下,提倡人性化执法,以减少不当处置而有效地杜绝违法行政。 根据市民和专家的建议,成都城管近日出台旨在打造“亲民城管”、“和谐城管”的“十不准”严规:不准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不准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不准对行政相对人态度粗暴,言语粗暴、挟私报复;不准在执法中包庇、袒护和放纵违法行为;不准私自留置处理和占用罚没等。 郭晓鸣表示,从6月13日起,他们将派出督察队对全市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十不准”督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