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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游泳场所开始“初评”初评结果将于7月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8:3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蒙晓喻)“卫生管理40分,建筑与布局20分,卫生设施75分……”在南宁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上,共有5个项目24项具体评定内容,每项内容所占分数比例都规定得清清楚楚。昨日上午,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开始对南宁市游泳场所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将于7月公布。

  记者在南宁市“水中月”游泳馆看到,入口的柱子上悬挂着一面电子显
示牌,上面滚动显示着6月15日的水情,包括PH值、余氯含量和水温。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陈绍运介绍,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游泳场馆工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水质进行检测。安装电子显示牌可以对游泳场馆的水质进行实时监控,今后将陆续在南宁各游泳场馆推广。

  在自来水公司体育活动中心的游泳场,记者看到了两间体检室,但里面放满了单车、摩托车。游泳场负责人称,体检室每天都开,进场游泳的人都会进行体检。在华侨学校游泳池虽然没有体检室,但负责人说游泳池开放时,会有校医在门口守着。不过,由于游泳者的不配合,体检很难进行。该负责人无奈地说:“有的人看到要体检,转头就走说不游了,我们也没有办法。”陈绍运介绍,卫生部门曾要求游泳场所检查消费者的健康证,但没有作硬性规定。主要是因为实行起来确实有困难。现在实施实时监测并公示水质,对预防由水传播疾病有很大帮助。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另一个重点是小区游泳池。许多小区的游泳池建设只是为了小区的美观,因此在设施设置方面有很多缺陷。在去年的检查中,曾发现有小区为了美观,没有建设强制性淋浴区和消毒浸泡池,居然用一个托盘代替了浸泡池。今年检查中设有必备条件,这些项目不达到满分不予评定A级单位。其中包括对游泳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备、浸脚消毒池、公共用品等项目的规定。另外还设有否决项目,凡不符合项目中任意一项的都会被评为“差”。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助理龚祖康表示,消费者到公共游泳场所游泳,应首先查看游泳场所的环境是否达标:包括是否具备强制性淋浴、浸脚消毒池等设施。也可以观察水质是否清澈,如有异常可以立即向卫生部门举报。编辑:王香菊作者:蒙晓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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