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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挖坑致人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8:37 扬子晚报

  本报讯6月15日早晨,宝应县安宜镇村民王某骑车回家途中,不慎掉入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挖掘的路边土坑而死亡。其家属得知后,召集数十人到县水务局门口“讨说法”。该镇司法所认为,由于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开挖土坑,在现场未放置相关警示标志,导致死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掉入土坑而死,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29岁的死者属成年人,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因自己不慎,也应承担相关责任。经过调解,双方签定了调解协议,县水务局一次性给付赔偿金8万元。(张广志陈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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