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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赔付补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09:25 新闻晨报

  □通讯员尚铁法记者毛懿

  晨报讯一家服饰公司的雇员违章驾车,导致两名参加学校高考复习的女生受伤,只能聘请家教进行补习。由此支付的2200余元家教补习费,法院最终判定由服饰公司支付。

  去年3月21日中午,本市一家服饰公司的雇员驾驶一辆小客车沿共和新路向南最左侧
车道行驶,遇到红灯停车等候。两名高中三年级女生蒋某、黄某在共和新路东侧中华新路的横道线上正在穿越马路,刚走到一半,信号灯开始变换,雇员没有看清横道线内情况,即启动车辆行驶,撞倒了两名女生。

  事故造成蒋某肋骨骨折、头部软组织挫伤;黄某足部挫伤、趾骨基底骨折。交警部门认定,服饰公司雇员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穿越人行横道,没有停车让行,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两名女生提出,服饰公司及其雇员除了需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2万余元,还必须支付因无法参加高考复习,所花费的家教补习费2200余元。服饰公司拒绝赔偿。

  上铁法院审理后认为,服饰公司及其雇员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理应赔偿原告两女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两名在读高中三年级的女生在治疗休息3个月时,恰逢高考复习阶段,无法正常到学校参加复习,聘请家教补习,有利于高考复习,具有合理性。据此,判令服饰公司支付家教补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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