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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城乡低保居民下月“加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0:50 江南晚报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调整

  ●城镇居民由月人均260元调整到300元;

  ●农村居民由月人均150元调整到180元

  本报讯记者陶天成报道7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调整。其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60元调整到月均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线由月人均150元调整到月人均180元。宜兴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步实施到位。这是昨日从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目前无锡市执行的低保标准,城镇是从2004年1月起确定的月人均260元(宜兴市为月人均220元)。农村低保标准最低线为月人均150元(目前江阴市为180元,宜兴市为133元,滨湖区为220元,锡山区为180元,惠山区为150元,新区为220元)。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低保对象有34092户7089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2502户26772人,占全市城镇人口0.84%,农村低保对象21590户44120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2%。

  随着消费价格指数上升,适当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是大势所趋。据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无锡市消费价格指数为1.04%;而今年1-5月份,无锡市消费价格指数为1.5%,其中食品价格指数为2.6%。经市统计局城调队测算,今年上半年,无锡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应为363元。其中食品消费价格为170元。

  经市民政局测算,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今年全市城镇增加低保对象约6500人,增加低保金585万元;农村增加低保对象约1500人,增加低保金66万元。

  据了解,目前,苏州市城镇低保标准为月人均300元;常州市为280元,并将从明年起调整到月人均300元;上海市为300元,杭州市、宁波市城镇低保标准为一人户月人均320元,二人户月人均300元,三人户以上月人均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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