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站黑车打死人事件宣判 主犯被判14年半(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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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1:15 国际在线 | |||||||||||
“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在北京站黑车打死人事件中被指为“黑车老大”的袁某,上午在法庭上否认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控。
【返回其他栏目】 [百态][记录][法制][乱弹][图片][博览]但是,东城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半,袁某因此也成为该事件中一审获刑最高的被告人。 庭审现场 开庭伊始,公诉人宣读了当天参与打人事件并已经被判刑的3名司机李德全、陈河、杨金城的证言,其中均提到袁某说过“踢死他”并边骂边对死者张涛大打出手。 “纯属胡说八道!”坐在被告席上的袁某歪着脑袋对证人证言全部予以否认,随后,袁某反问公诉人:“他们说的这个人是谁呀?又打人又踢人的,现在抓到了没有?” 当法警向袁某出示张涛被打死后血肉模糊的尸检照片时,袁某闭上眼睛将头扭向一边:“别给我看这个,跟我没关系。” “这都是什么啊!”在辩论阶段,袁某大喊冤枉打断了公诉人的辩论意见,在被制止后,袁某向前一扑趴在了桌子上。“你注意点。”法警提醒后,袁某嘟囔着:“我难受!”而后,他斜靠在了椅背上。 袁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由于李德全、陈河、杨金城等几名司机与本案有着利害关系,证言不应被采纳,而法庭应该采纳袁某个人的供述,公诉机关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其对袁某的指控。 “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袁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声音变得有些微弱,法官宣布稍后宣判。 此时,旁听席上袁某的家人忽然大喊:“家里大人和孩子都挺好的,你保重身体。”袁某一步一回头地被带出法庭。 15分钟后,法庭宣判认为袁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与其他几人共同赔偿给死者张涛的母亲共计45万元。 案情回放 2005年1月11日,来京打工的张涛出了火车站后,由于计价的问题与出租车司机马某发生争执,随后几名黑车司机参与该起纠纷,并对张涛进行殴打,致使张涛死亡。 案发后,参与打人的司机李德全、马某、陈河、杨金城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在2005年7月29日的庭审中,李德全等人在陈述中都提到一个叫“老牛”的人在案发现场指挥大家如何说、如何做。 据了解,“老牛”姓袁,被指是北京站的“黑车老大”。(记者 王巍) 来源:法制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