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涉黑犯罪团伙车站收保护费 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2:05 法制晚报

  收买中学生参与行动 无照三轮车车主如不交钱便会受到殴打

  涉黑犯罪团伙车站收保护费 被公诉

  本报讯(通讯员 齐捷 黄飞 记者 孙慧丽)长期盘踞在某公交车站,收买中学生强行向无照客运三轮车车主收取保护费的涉黑犯罪团伙成员王某、冯某,近日被丰台检察院以
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间,王某、冯某收买3名在校中学生(现均被行政拘留),在某公交车站附近,以毁损车辆、殴打他人为手段,强行向10余名无照客运三轮车车主收取保护费,累计金额3000余元。

  据介绍,该团伙有着较为严密的分工,王某负责召集成员,冯某负责收取保护费,其他团伙成员则充当打手,被害人稍有反抗之意便拳脚相加。

  据悉,有多名被害人因不肯交纳保护费而遭到王某等一伙人的殴打,车辆也被砸毁。同时王某等人还强令交纳保护费的被害人在车上粘贴统一标识,以便于他们统一“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中除组织者王某、冯某外,其余成员全部为其通过请客吃饭,利用小恩小惠轻易收买的15岁至17岁的在校中学生。

  该团伙日常的收账、威胁、砸抢“工作”几乎全部由这些未成年人独立完成。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