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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唯母亲 打赢遗产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7日12:14 法制晚报

  再婚后老伴去世 被继子告上法庭 要求分割房屋和财物 其中涉及8万美元

  窦唯母亲 打赢遗产官司

  法院最后判决 房屋归窦母所有 但要给原告补偿10万元 涉案美元不能分割

  本报讯(记者 王巍)音乐人窦唯生母的遗产继承官司昨天有了一审结果。窦唯妈妈再婚老伴的儿子要求通过法院与继母分割自己 死去父亲的财产,法院最终认定该笔财产中的8万美元是窦唯的个人存款,支持了窦唯妈妈的抗辩请求。

  王先生称,父亲王某1990年与窦唯的母亲结婚,2004年死亡,生前留有房屋一套,产权人是父亲王某,另留有存款若干,包括人民币和美元,他认为该笔存款是夫妻共同积蓄或共同接受亲友赠送而得。王先生认为,自己作为王某的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而窦唯母亲可能藏匿财产,故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分割父亲的遗产。

  庭审过程中,窦唯的母亲答辩表示对分割房产没有异议,同意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对房产进行分割,但窦唯母亲提出,存款中有8万美元是窦唯留存在自己处的部分收入,是儿子辛苦所赚,因为儿子经常不在北京,所以唱片公司给的生活费由经纪人送到自己这里。这是跟儿子商量好的,老伴王某也知道这个情况,老伴生前治病都没有动这笔钱。

  窦母为此提供了本人和王父的收入证明和王父的生前书信。窦唯出庭证实,存款是他个人财产。

  法院认为,窦母提供的收入证明证实,窦母与王父不可能有大量的美元收入,且该笔存款的所有人窦唯及窦唯曾经的同事都出庭作证,证明窦母代窦唯保管存款的事实。

  因此,法院确认窦母名下存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王某的继承要求不予支持;对王某要求按四分之一份额继承房产,窦母也表示同意,法院不持异议。法院最后判决,房屋归窦母所有,窦母给王某房屋补偿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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