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西安上百万人参加失业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1:53 三秦都市报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的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专户),是一种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险,对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但又一时无法找到工作的失业人员,采用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方式,保障其一定期限的基本生活需求,并通过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手段,促使其重新就业的一种阶段性社会保险制度。

  据了解,截至去年11月底,西安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已达到12990户,参保人数1
28.21万人,全市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33204人。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西安市参保扩面的重点是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省属事业单位的扩面工作更是重中之重。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还将在今年下半年对200个单位进行实地稽核,并加大培训力度,规范培训审批程序。

  自从本报连续刊登“和谐之美——失业保险的温暖”系列报道以来,已接到了300多个咨询电话。不少读者不仅向本报倾诉自己失业后的故事,更多的读者则是咨询有关失业保险的各种问题。就读者提出的一些问题,记者昨天采访了西安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成才。

  记者: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及失业保险费的征缴比例是什么?

  李成才: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指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单位(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城镇其它企业)、城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按规定西安市集体企业是1995年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另外,我省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实行地方税务部门属地管理原则,用人单位按照行政区域向所在地方税务部门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记者:办理失业保险需携带什么资料?

  李成才:注册立户申请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单位职工花名册。

  记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李成才: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按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随失业保险金按月计发,包干使用;经批准住院的,可按住院费的70%申领一次性住院医疗补助金,但最高不能超过本人应领失业保险金总额的2倍)、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及其它待遇(再就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相关优惠政策)。

  记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李成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记者:西安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李成才:根据1999年1月22日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失业保险金按照失业人员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目前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是490元/月,失业人员目前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合计389.55元/月。

  记者:西安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计算?

  李成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的。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连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记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还不能重新就业怎么办?

  李成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不能重新就业,且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继续领取的标准为失业保险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记者:由于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职工失业后如何计算?

  李成才:由于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在职工失业后计算失业保险待遇时,按中断缴费每满一年,核减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减少的失业保险待遇,由单位支付。 实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之前的职工个人连续工作年限,视同个人缴费时间,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后的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记者:失业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李成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移居境外的;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的。

  记者:单位拒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怎么办?

  李成才:拒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熏由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本报记者 王昭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