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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盼有“准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8日09:19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停在小区门口的车密密麻麻,小区内的停车场空空荡荡。“物业公司每月要收我们260元的停车费,我们实在承受不了……”6月17日,兴隆家园的一些业主向记者反映,因为不愿意交纳停车费用,百余户居民的车辆只能停放在小区门口。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本市一些小区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五花八门,因而产生的纠纷也屡有发生。有关人士呼吁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小区停车场收费的具体标准和有关法规。

  “不交停车费我们的车就进不了小区,只能‘露宿’街头!”6月17日,家住兴隆一路兴隆家园的崔女士向记者反映,许多业主不满停车费定价过高而把车停在小区门口。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小区门口的广场和道路两边都停满了车,过往的车辆和行人都得小心翼翼地通行,而进入小区的车都必须在小区门口刷卡。

  “不交停车费车子只能停在外面!”门口一名保安告诉记者,小区内的路面是不允许停放车辆的,只能把车停放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里,业主交费后才可在停车场停车。

  记者进入停车场看到,里面空空荡荡的,能容纳200多辆车的停车场里面才停了四五辆车。

  居民崔女士说:“一年下来就要交纳3000多元停车费,这样的收费实在是太高了,让人承受不了!”一位开面包车的居民说:“这样几年下来累计的停车费就能再买辆新车了。”他告诉记者,现在入住的居民中大多都认为停车场的收费太高,而不愿意交停车费,百余辆车只能“露宿”街头。

  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代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停车场系开发商开发并属于人防工程,因需要一定的维护费用,开发商才把车位定价在每月260元。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单正国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是替业主来管理小区的,应维护业主利益,这种不交停车费就不准将车停放在小区的行为明显带有强制性,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应该征求业主委员会意见。

  那么本市小区内停车费用到底执行什么标准呢?记者走访了本市一些物业小区,发现实行的标准也各不相同。浮山后湖光山色小区的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内停车收费根据车位不同分两种,一种为每月收费75元,另外一种每月收费100元。市北区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小区停车收费为每月120元。

  据市物业办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本市小区停车收费有五种类型:一是开发商自己建设经营,产权归开发商,费用的收取标准由开发商定;二是停车场在地下,属于人防工程,产权归国家,停车费由人防部门确定;三是小区的配套停车场,由小区物业公司经营,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四是停车场为规划设计中的配套项目,可以出售给业主,售价必须和业主大会协商。五是露天停车场,收费标准一般执行市物价局标准,即每月75元,特殊情况可以浮动。

  青岛新天物业发展公司谢协忠总经理认为,随着小区私家车的增多,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收费问题应该积极和业主协商。

  市政协委员王夕源认为,小区停车场作为小区配套设施,由物业公司经营具有垄断性质,因此在收费上一定要处理好和业主的关系,如果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势必造成和业主的矛盾。他认为首先应该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指导标准,并积极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另外,政府部门应尽快完善小区停车场收费的具体标准和有关法规。

  文/图本报记者陈修华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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