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就送派出所” 敲诈假证贩子上演“连环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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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4:2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王某、杜某、徐某3人以“不给钱就送派出所”的理由,要挟敲诈假证贩子赵某,结果去拿钱的时候被抓。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1年。 2005年10月7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王某、杜某、徐某在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路口以办假证件为名,由杜某驾车将赵某带到通州区西马庄村,随后,王某等人对他说: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杜某、徐某,共同以对被害人实施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他们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法院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