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卡没盖保险公司公章 保险公司也应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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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07:4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 钱村 通讯员 法关 彭振林)保险卡没加盖保险公司经手人签章及公司公章,投保人因车祸死亡,保险公司赔不赔偿?昨从潜江法院获悉,对此案,该院一审判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2004年3月1日,小华(化名)由其就读的潜江总口管理区关口小学代为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公司交付20元投保,投保的险种为意外伤害险和住院医疗险。
潜江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保险公司辩称:保险合同不成立,因为原告出具的保险卡没有该公司经手人签章,也没有该公司公章。 但法院审理认为,小华是由就读的学校向保险公司集体投保,小华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人身保险合同成立,合法有效。 | |||||||||